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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北京大学-中国光谷成果转化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1/01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北京大学产学研工作,鼓励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教职工,根据《“北京大学-中国光谷奖学金”捐赠协议书》,特设立“北京大学-中国光谷成果转化奖”。该奖项由科技开发部具体执行实施,2023年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 奖励标准:5万元/人,当年评选4人。

二、 评选条件:在北京大学(含医学部和附属医院)签署技术合同或技术入股协议、取得重要科技成果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在职科研人员,其科技成果有利于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如有利于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和产品向价值链中高端跃升),或者重要的社会和文化效益(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振兴等)。

三、申报和评奖程序

1. 参加“北京大学-中国光谷成果转化奖”奖项评选教职工填报《北京大学-中国光谷成果转化奖申报表(2023年)》,申报表下载请见科技开发部网站(http://kjkfb.pku.edu.cn)“通知公告”栏。

2. 各院(系)组织初评和推荐。由院系向科技开发部上报推荐名单以及签署了院系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申报表。

3. 科技开发部组织成立由学校不同单位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评选出获奖人员。

4. 评审结果公示一周。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交科技开发部。科技开发部将组织专家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核,并给出答复意见。

5. 公示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6. 评选结果报基金会备案,并发奖。

四、时间安排

1. 奖项申报:2023年11月1日—11月15日。

2. 奖项评选:2023年11月16日—11月30日。

3. 公示: 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

4. 发奖: 2023年12月。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大学王克桢楼14层

联系人:刘淑媛 电 话:62750108 电子邮箱:liushy@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