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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025/11/11 点击次数:

全校师生: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5〕152号)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我校作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创新优势,规范校内申报推荐流程,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30项、银奖不超过60项、优秀奖不超过70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15项、优秀奖不超过50项。

二、参评条件

参评专利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应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参评专利需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专利权人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三、推荐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等进行推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

1.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推荐项目分配表,本届中国专利奖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为21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项目数量12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项目数量9项。

2.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学会、商会)、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本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示范企业可以自行推荐项目。推荐项目须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报送材料、推荐程序、公示情况等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占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3.协会仅限推荐本行业或本领域相关项目,每个协会仅限推荐3个项目,参与推荐的协会最近一次全国性年度检查结论应为合格(可登录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网址:https://chinanpo.mca.gov.cn/njgzbg)。连续两届推荐项目未获奖的协会,暂停推荐资格一年。

4.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1次。

5.本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每届可自荐2个项目参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两届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四、学校申报及推荐程序

学校将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单位内部公示、集体研究决定后报送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等单位进行推荐或申报。

项目资料请务必于2025年11月18日前按照要求完整发送至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办公室(anna@pku.edu.cn)。

五、项目资料要求

每个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可以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④北京大学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申报申请表(签字或盖章扫描件,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所在二级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专员或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办公室联系。科技开发部联系人:安娜,联系电话:62759034。




科技开发部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