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北京大学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流程
1.对已披露的职务科技成果申请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经办人填写北京大学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表(附件1、附件2)、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承诺函(附件3),在校内门户-科研用印系统提交发起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的审批流程;与他方合作处理数据的,应当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合作证明材料。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应当一并提交代理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
2.提交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内容经成果负责人确认后提交院(系、所)审批,主要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真实性、登记主体、成果完成人等内容进行审核,院系审批通过后提交科技开发部审批,科技开发部结合院系意见进行审批。
3.审批完成后,经办人向北京大学管理员(联系方式:62759034)询问北京大学数据知识产权平台账号信息,登陆“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信息平台(网址:www.bjippc.cn),点击“数据知识产权登记”链接,进入知识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业务。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由代理机构登陆平台办理登记业务。
4.登记机构对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在平台进行登记前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机构核准登记,签发电子版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并在平台上公告。经办人需将电子证书发送至leili@pku.edu.cn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