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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作废已审批通过同意用印的文件,并修改文件后重新申请用印,按以下流程办理。

1、合同作废并重新申请用印:

项目负责人填写文件作废重新申请用印说明.docx,经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通过学校“横向科研合同用印(本部)”系统上传说明的扫描件、新合同及附件文件,提交用印申请。新合同办理纸质文件归档手续时,将说明原件、新合同原件、全部作废合同(若已盖章)一并送交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办。

系统登录路径一:学校主页-门户-办事大厅-用印审批-横向科研合同用印(本部);路径二: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主页-合同管理-合同审核系统。系统网页右上角可下载“合同手册”查阅系统使用方法。

2、合同之外其他文件作废并重新申请北京大学公章或校长章用印

填写文件作废重新申请用印说明.docx,经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通过学校“科研用印”系统上传说明扫描件、新文件电子版、作废文件扫描件,提交用印申请。新文件的用印申请审批通过后十工作日内,将说明原件、全部作废文件(若已盖章)送交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办。

系统登录途径:学校主页-门户-办事大厅-用印审批-科研用印。

3、合同之外其他文件,申请科技开发部公章或部长章用印

项目负责人填写 文件作废重新申请用印说明.docx,经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院系审批盖章后,将说明原件、待办新文件、全部作废文件原件拿至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办审核办理后续手续。

如有特殊情况需沟通,请拨打科技开发部知识产权办公室电话62759153联系。